因學校工作和發(fā)展需要,現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非事業(yè)編制教師崗位(A類),現將崗位及聘用條件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發(fā)公告時間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用人方式和工資待遇
招聘崗位經招聘考核確定的擬聘人選,與學校直接簽訂或與第三方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勞動)合同。
首聘期為兩年,試用期為兩個月,聘期滿若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可以續(xù)簽合同。
薪酬標準為A類協議工資標準(同等條件事業(yè)編制人員工資標準),并繳納“五險一金”。
三、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由學校人事處和招聘崗位部門共同受理。
(二)報名時間
1.集中報名時間: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9日。
2.報名郵箱:請報名人員將相關材料發(fā)送到報名崗位的對應郵箱內。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填寫《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應聘人員宗教信仰調查表》(附件3,下載打印填寫并按手印);
(3)本人有效身份證;
(4)本碩各階段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5)招聘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預備黨員)的,需提交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預備黨員)證明材料;
(6)招聘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以及與工作經歷時間段相對應的本人養(yǎng)老保險繳費明細、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等材料;
(7)招聘崗位要求具有高級職稱的提供職稱證;
(8)招聘崗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按崗位要求提供;
(9)正面1寸免冠照片(近6個月)。
報名人員將上述所需電子版材料按順序命名,并壓縮成一個文件(該文件命名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考生姓名”,如:XX大學英語教師張三),發(fā)送至指定郵箱。其中2024年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進行初審,人事處進行復審。用人單位成立2人以上審核小組,人事處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成立復審小組,依據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照報名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點為2024年6月份,即到2024年6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全日制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初試和復試的方式進行,初試由招聘崗位部門組織,形式自定;復試由學校人事處組織,形式為面試。以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復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如多人初試成績相同且同時符合1:3比例標準的,一并進入復試。初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復試成績?yōu)闇省?荚嚨膬热莺头绞剑荚嚽耙远绦呕螂娫挼男问酵ㄖ?/p>
復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低于及格線的考生,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六、體檢及考察
復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或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yè)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或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忌隗w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建筑大學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報學校最終研究審定后,學校匯同第三方派遣公司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按照《吉林建筑大學非事業(yè)編制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校字﹝2024﹞98號)兌現工資,繳納五險一金。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