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長春市公路管理處為長春市交通運輸局所屬正處級事業(yè)單位,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1人,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16:00止。具體詳見正文。
長春市公路管理處為長春市交通運輸局所屬正處級事業(yè)單位,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負責本區(qū)域的公路養(yǎng)護及行業(yè)精神文明建設?,F(xiàn)因工作需要,長春市公路管理處委托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fā)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招聘勞務派遣制信息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22周歲至40周歲之間(1984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間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7.信息管理崗位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從事信息管理相關工作經驗,需提供能證明從事信息管理相關工作經歷的勞動合同及工作成果,并提供同時期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或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6.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7.現(xiàn)役軍人。
8.其他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及綜合條件審查、面試、體檢和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吉林人才網(應聘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