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大學2024年專職輔導員招聘工作方案》,經基本素質考察環(huán)節(jié),確定卜運煒等226人為通過基本素質考察人選(名單見附件)。下一步招聘安排具體如下。
一、資格復審
請基本素質考察通過人員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復審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1月8日(星期一)全天8:30-15:00
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qū)鼎新樓C區(qū)一樓學生辦事大廳
(二)資格復審材料目錄
1.吉林大學2024年輔導員應聘報名表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應同時提供學生證原件及本人基本信息頁復印件。
3.大學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現學習階段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取得學歷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中共黨員證明原件。
5.學生干部工作經歷證明原件或聘書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系統中所填獎項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現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原件。
8.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9.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復審材料要求
1.報名表。須為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應聘報名表并經應聘人員本人承諾簽字。自行設計的報名表或個人簡歷復審不能通過。
2.身份證件。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須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應同時提供學生證,如學生證丟失,應提供在讀證明。往屆畢業(yè)生不提供學生證。
3.學歷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須為報名人員已取得的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現學習階段成績單。國(境)外取得學歷的,如歸國未滿6個月,暫未辦理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可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相關證明。無碩士畢業(yè)證的碩博連讀應屆博士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習單位出具的碩博連讀證明。
4.黨員證明。由現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開具,開具日期應為招聘發(fā)布日期之后,相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所在黨組織公章。如黨員證明非招聘公告模板,但包含身份證號碼、入黨時間等信息的,認定為有效。
5.學生干部工作經歷證明。原則上應加蓋任職時就讀院系黨組織或院系行政公章;在校級學生組織任職的,可加蓋對所在學生組織具有管理權限的學校相關部門或單位公章。正式聘用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6.相關獲獎證書。在報名系統中已填寫的獲獎相關信息,均需提供相應證書。未提供相應證書的,不予認定。
7.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在報名表中已填寫的外語水平相關信息,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未提供相應證書的,不予認定。
8.現實表現材料。2023屆、2024屆畢業(yè)生,可由畢業(yè)院系出具。非2023屆、2024屆畢業(yè)生應由現所在單位或單位內部具有相應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出具時間須為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后,材料中須注明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不可用畢業(yè)生推薦表替代現實表現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為附件中列出的基本素質考察通過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均以資格復審現場提交的材料原件為準,報名表中相關信息須與復審時提供的佐證材料一致。以上材料如有任意一項不滿足要求,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二、綜合能力考試
(一)綜合能力考試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綜合能力考試,時間初步定于2024年1月9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綜合能力考試內容
綜合能力考試環(huán)節(jié)包含綜合能力素質測驗和外語能力筆試兩個部分。綜合能力素質測驗重點考察應聘人員邏輯思維、處理應急事件、開展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能力,測試采取筆試形式進行,時間為120分鐘。外語能力筆試為通過性考試,時間為90分鐘。學校在外語能力筆試通過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綜合能力素質測驗成績,按照一定比例確定參加初試考核人員名單。綜合能力考試成績排名按照崗位類型分別確定。
初試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專職輔導員崗位1、崗位2聯系電話:0431-85168009
專職輔導員崗位3、崗位4聯系電話:0431-8516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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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2024年度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通過基本素質考察考生名單
吉林大學
2024年1月6日
原標題:關于公布吉林大學2024年度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通過基本素質考察考生名單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s://www.jlu.edu.cn/info/1095/53667.htm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