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船營區(qū)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聞宣傳人員1名、新媒體工作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招聘名額
新聞宣傳工作輔助人員1名
新媒體工作輔助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
1.新聞宣傳工作輔助人員資格條件
⑴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新聞出版法律法規(guī),責任心和執(zhí)行能力強;
⑵大專及以上學歷,原則上年齡在25-40歲之間;
⑶在市級及以上黨報黨刊或省級及以上主流媒體發(fā)表過由本人主筆的相關綜合性文章(2000字以上)者,或有政法部門、法律相關行業(yè)新聞宣傳從業(yè)經(jīng)驗者,或具有綜合材料寫作經(jīng)驗者,學歷及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⑷有較強的文字駕馭能力和良好的新聞策劃能力,具有編輯和選題取材能力,有較高創(chuàng)新意識;
⑸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吃苦耐勞,有良好的團隊配合和溝通能力。
2.新媒體工作人員資格條件
⑴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新聞出版法律法規(guī),責任心和執(zhí)行能力強;
⑵大專及以上學歷,原則上年齡在25-40歲之間;
⑶熟練掌握照相、錄像技術。
⑷熟練應用photoshop、premiere、after effects等軟件。
⑸具有獨立制作短視頻,微動漫等技能。
(三)工作內(nèi)容
1.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檢察新聞宣傳稿件及各種綜合材料撰寫。
2.新媒體工作負責拍攝、剪輯制作短視頻,包括對素材進行后期處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有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
5.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檢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1.此次招聘工作由吉林市船營區(qū)人民檢察院組織報名、面試、政審、聘用。
2.試用期為兩個月,重點考察崗位職責要求的各項能力,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的人員,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定于2022年5月27日至6月8日(正常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報名者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wǎng)學籍學歷認證報告、個人征信記錄、個人簡歷一份(附電子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將上述材料電子版發(fā)至指定的郵箱。
(二)資格審查及面試
先對報名材料進行網(wǎng)上審查,對于符合要求的將電話通知面試,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
經(jīng)面試合格后,由擬聘用人員自行到指定醫(yī)院進行健康體檢,同時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之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從優(yōu),具體面談。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一經(jīng)錄用,需遵守船營區(qū)人民檢察院最低服務年限及其他相關管理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