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吉林省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空缺崗位調劑遞補工作的通知
根據特崗招聘工作進展,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現余空缺崗位200人。為充分合理使用崗位計劃,根據省教育廳等四部門《吉林省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吉教聯〔2024〕23號)及《吉林省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辦法》(吉教聯〔2024〕24號),現面向全省開展空缺崗位調劑遞補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按照《吉林省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辦法》“因各種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已參加筆試并進入面試的人選中依次遞補,遞補聘用后仍有崗位空缺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劑或組織二次招聘,遞補聘用工作由各市(州)負責”,遞補后仍空缺的崗位,由地區(qū)匯總報送省特崗辦,由省級統(tǒng)籌計入無人遞補空崗,實施無人遞補空崗調劑工作。
二、基本原則
空缺崗位調劑遞補工作由省級統(tǒng)籌,市(州)負責具體實施。按照崗位計劃總體數量不變、計劃類別不變,空缺崗位縣域調劑優(yōu)先、學科需要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調劑。各設崗縣(市、區(qū))要科學合理制定無人遞補空崗調劑遞補計劃,經設崗縣(市、區(qū))教育局正式行文簽發(fā)、市(州)審核后統(tǒng)一形成本地方案,報省特崗辦備案、網站公告后,按照《吉林省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招聘辦法》組織招聘錄用。
三、工作要求
1.調劑人員為參加面試且未簽約人員(不含簽約期間或簽約后放棄人員)。
2.以設崗縣(市、區(qū))為單位,將無人遞補空崗計劃調整至符合需求的可遞補的崗位計劃中,依次進行遞補。
3.各市(州)在保持整體計劃數不變、分計劃類別不變的基礎上優(yōu)先進行縣域內調劑,縣域調劑無法滿足需求將進行全省統(tǒng)籌。
4.各市(州)根據本地教師隊伍補充需要,指導各縣(市、區(qū))科學合理制定空缺崗位調整計劃,兼顧縣(市、區(qū))教師學科結構,避免學科過于集中。
5.學前空缺崗位計劃由省級統(tǒng)籌。
四、工作流程
1.8月9日前,各市(州)根據簽約情況統(tǒng)計空缺崗位信息,報省特崗辦。
2.8月13日前,各市(州)上報調劑工作方案,省特崗辦備案。
3.8月13日前,各市(州)調劑工作方案進行網上公告。
4.公告后,各地啟動調劑崗位遞補工作。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與面試成績之和排序進行遞補,遞補原則及程序與前期可遞補空崗保持一致。
5.各市(州)特崗辦負責本地區(qū)錄取、體檢等工作。
6.8月18日前完成簽約上崗工作。
五、其他
在無人遞補空崗調劑中因各種情況再次出現的空缺崗位,將由省級收回崗位計劃,另行調配統(tǒng)籌使用。
附件:附件1 吉林省2024年特崗教師招聘空崗情況統(tǒng)計.xls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