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5日因受天氣影響,長春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未能如期進行。根據工作安排,將于近期組織開展體能測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時間
2021年10月11日8:00-16:00。
二、體能測評地點
長春市經開體育中心(長春市經開區(qū)北海路體育場北四號門20看臺入口處)。
三、體能測評人員確定
通過資格復查的人員。
四、體能測評人員安排
各招聘崗位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見附件一。
五、體能測評需提交材料
(一)考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準考證。
(二)考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紙質版)。
(三)考生居民身份證原件。
(四)考生須于體能測評當天提供48小時內由吉林省檢測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
(五)考生自行下載打印《長春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見附件二)、《長春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考生行程軌跡和體溫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見附件三)。
六、體能測評內容及標準
體能測評共有三項內容,考生需一次性通過三項測評方為體能測評合格。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不再進行后續(xù)項目測評,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見附件四)。
七、防疫要求
(一)受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須于體能測評當天提供48小時內由吉林省檢測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體能測評,不能提供陰性證明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評。
(二)考生進行體能測評時,須出示本人實名認證的“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進行測溫?!凹榇a”“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色的考生,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方可進入現場;體溫異常的可進行體溫復測,經復測后,仍未達到防疫要求的,不得參加體能測評;“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出現顏色異常的不得參加體能測評;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仍在隔離觀察期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體能測評前28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到訪過)的考生,不得參加體能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