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3 號)
為滿足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全面做好 2021 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 吉人社發(fā)〔2021〕1 號 ) 以及《關于印發(fā) < 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 的通知》 ( 長辦發(fā)〔2015〕9 號 ) 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 14 家事業(yè)單位,提供了 24 個崗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 24 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1 年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 3 號 ) 》 ( 附件 1 ) 。
二、報名資格條件
( 一 ) 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一般在 18 周歲以上、35 周歲及以下 ( 1985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03 年 11 月 26 日期間出生 ) ,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 ( 州 ) 級及以上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 40 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節(jié)點均以 2021 年 11 月 26 日為準 ( 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 。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 2021 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6. 二道區(qū)已辭退代課教師報名條件:2012 年 2 月 25 日以前,在長春市二道區(qū)公辦中小學有工作經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書》,在二道區(qū)已進行代課教師身份確認的教師,報考年齡放寬至女 55 周歲以下 ( 1966 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 ) ,男 60 周歲以下 ( 1961 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 ) ;已辭退代課教師具有教師資格證,且具有代課教師確認相關材料,但尚未申報確認的,必須提供 2012 年 2 月 25 日以前,在長春市二道區(qū)公辦中小學工作滿 3 年以上的 " 教齡證明 " 和 " 單位本人歷年工資證明 ",方可允許報考。
( 二 ) 崗位條件
1.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工作經歷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 1 ( 代課教師不受學歷、學位、專業(yè)、工作經歷條件限制,但須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 ;
2.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設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解釋。
( 三 ) 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單位或用人權限部門同意,并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在讀的非 2021 年畢業(yè)生 ( 2022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 2021 年畢業(yè)生。同時,統(tǒng)招在讀的非 2021 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 ;
5." 三支一扶 "" 大學生村官 " 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xiàn)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 現(xiàn)役軍人;
7. 已辦理退休手續(xù)的;
8. 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 五 ) 回避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報名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不收取任何費用??忌辉试S報考一個招聘崗位。
( 一 ) 網上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站為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網 ( 網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0cced/ ) 。
報名時間:2021 年 12 月 6 日 9:00 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14:00 截止,14:00 準時關閉報名系統(tǒng)。
具備資格條件的考生須登錄報名網站,按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并按所學專業(yè)、崗位要求慎重選擇相應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忌屑氶喿x《2021 年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誠信承諾書》,并嚴格遵守各項承諾和要求。
報名時,按照要求上傳身份證 ( 正反面 ) 、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彩色電子圖片 ( jpg 格式,單個文件不大于 500k ) ,并上傳近期 6 個月內藍底免冠正面證件照 ( 120×160 像素,jpg 格式,不大于 20k ) 。
在國 ( 境 ) 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身份證 ( 正反面 ) 、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彩色電子圖片外,還要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成績單 ( 研究證明 ) 的中文翻譯件原件 [ 須經正規(guī)翻譯機構 ( 公司 ) 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 的彩色電子圖片,所有須上傳的電子圖片均為 jpg 格式,單個文件不大于 500k。
以代課教師身份報名的考生必須先進行線下身份核驗和政策加分,身份核驗通過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否則報名無效。
代課教師身份核驗時間:202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2 日 9:00 — 12:00、13:00 — 16:00
代課教師身份核驗地點:長春市二道區(qū)教育局 ( 長春市二道區(qū)和順三條街 869 號 )
代課教師身份核驗及政策加分需攜帶的材料:考生身份證 ( 正反面 ) 、戶口簿、《長春市二道區(qū)代課教師身份及教齡確認表》 ( 附件 2 ) 、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已辭退代課教師具有教師資格證,且具有代課教師確認相關材料,但尚未申報確認的,必須提供 2012 年 2 月 25 日以前,在長春市二道區(qū)公辦中小學工作滿 3 年以上的 " 教齡證明 " 和 " 單位本人歷年工資證明 ",方可允許報考。
( 二 ) 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21 年 12 月 6 日 9:00 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16:00 截止。
考生要及時關注資格審查結果。對資格審查結果存在異議的,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申請復核,考生必須及時關注復核結果。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者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予以追究相關責任。
為避免報名時網絡擁堵,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段內錯峰報名。
( 三 ) 網上打印《準考證》
下載打印時間:2021 年 12 月 16 日 9:00 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 9:30 截止。
考生登錄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網 ( 網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0cced/)并輸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即可自行打印《準考證》;筆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等均在準考證上注明。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筆試時間及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請考生及時關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信息。
面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要求參加面試。沒有《準考證》的,不得參加筆試和面試。
( 四 ) 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 五 ) 報名要求
1. 考生只允許報考本公告 ( 3 號 ) 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要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
2. 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3. 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者考試的視為無效;
4. 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 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 一 ) 筆試
筆試工作由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 筆試科目:通用知識。
2. 筆試時間:2021 年 12 月 18 日 9:00 至 10:30。
3. 考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筆試時間及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請考生及時關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信息。
4. 攜帶證件材料:為確保全體考生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根據(jù)近期全國疫情發(fā)展變化形勢和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凡參加本次筆試的考生均須提供本人筆試前 2 天內 ( 不含筆試當天 ) 由長春市內檢測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原件 ( 檢測機構請見附件 5 ) 。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 吉祥碼 "、" 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 " 正常的考生,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筆試期間,考生本人實名認證的 " 吉祥碼 "" 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 " 正常,但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異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考生,須經專業(yè)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經現(xiàn)場確認可以參加考試的,須按規(guī)定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同時立即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采樣,送指定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檢測;經現(xiàn)場確認不得參加考試的,須服從防疫工作安排。
考生筆試時必須攜帶: ( 1 )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 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 ) ; ( 2 ) 本人《準考證》; ( 3 ) 提供并上交本人筆試前 2 天內 ( 不含筆試當天 ) 長春市內檢測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原件; ( 4 ) 《2021 年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 附件 3 ) ; ( 5 ) 《2021 年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生行程軌跡、體溫監(jiān)測記錄單》 ( 附件 4 ) 進入考場。
5. 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不設合格線,依分數(shù)高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6. 成績查詢:筆試考試一周后,考生可登錄長春市二道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網 ( 網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0cced/ ) 自行查詢。
7. 政策加分: ( 1 ) 根據(jù)《關于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實施意見》 ( 吉教聯(lián)字〔2012〕12 號 ) ,凡具有《教師資格證》且在二道區(qū)已進行代課教師身份確認的教師可享受筆試初始成績加分政策。按照《吉林省中小學代課教師審核表》中確認的教齡,代課每滿一年加 0.5 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加分 10 分封頂,并計入筆試成績。加分后筆試成績超過 100 分的按 100 分計算。代課教師請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2 日 9:00 — 12:00、13:00 — 16:00,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教師資格證、身份確認等相關材料送至長春市二道區(qū)教育局 ( 長春市二道區(qū)和順三條街 869 號 ) ,逾期未送達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此加分政策。長春市二道區(qū)教育局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進行審驗,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jiān)督。對審驗合格的考生,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歡迎廣大考生監(jiān)督。
( 2 ) 根據(jù)《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的實施意見》 ( 吉退役軍人發(fā)〔2019〕30 號,凡在吉林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享受筆試初始成績加分政策。其中,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加 5 分,榮立三等功加 7 分,二等功加 9 分,一等功加 11 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數(shù)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請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9:00-11:00、13:00-16:00,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入伍通知書、退伍證、立功受獎證書、畢業(yè)證、學位證、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等送至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綜合管理科 ( 地址:長春市二道區(qū)自由大路 5379 號二道區(qū)政府 319 室,聯(lián)系電話:0431-89686233 ) ,逾期未送達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此加分政策。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政府征兵辦、退役軍人事務局等相關部門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進行聯(lián)合審驗,對聯(lián)合審驗合格的考生看,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歡迎廣大考生監(jiān)督。
8. 其他事項: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 二 ) 資格復審
考生須在面試考試前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本人應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成績單 ( 研究證明 ) 的中文翻譯件原件 [ 須經正規(guī)翻譯機構 ( 公司 ) 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 。必要時主管部門可以調閱考生人事檔案。由委托代理人代為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單位當場與考生本人進行核實。
資格復審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者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予以追究相關責任。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對于招聘崗位要求統(tǒng)招學歷的,其 " 統(tǒng)招 " 的范圍是:納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或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專業(yè)條件主要依據(jù)教育部發(fā)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 ( 試行 )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 ( 2020 年版 ) 》、《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 ( ???) 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 (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 》、《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 (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 、《中共中央黨校 ( 國家行政學院 ) 系統(tǒng)及科研院所自設二級學科名單 (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 》《中共中央黨校 ( 國家行政學院 ) 系統(tǒng)及科研院所自設交叉學科名單 (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 》等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yè),根據(jù)實際情況由資格審查方共同研究確認。
( 三 ) 面試
招聘面試工作由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 時間及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面試方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2. 面試人選確定:通過參加筆試進入面試的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 1:5 比例確定,不足 1:5 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 1:5 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
3. 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 100 分計算,合格線為 60 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并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4. 擬聘人選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 1:1 比例確定。在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情況下,對符合國家、省和長春市有關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要優(yōu)先聘用 ( 如在吉林省參軍入伍服役期滿并退出現(xiàn)役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 " 三支一扶 " 大學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 ( 州 ) 級及以上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優(yōu)先確定為擬聘人選 ) ;沒有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按小數(shù)點后依次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如分數(shù)仍然相同的情況下,進行下一輪面試加試。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 試行 ) 》并結合事業(yè)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對擬聘用人員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忌隗w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等情況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 7 個工作日。
七、聘用
( 一 ) 公示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選名單報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 二 ) 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的,應從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 三 ) 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 ( 勞動 ) 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 四 ) 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項
( 一 )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相關工作進行適當調整,相關要求及工作調整信息將通過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網站信息。
( 二 ) 考生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或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 ( 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 1 ) 。
( 三 ) 考生存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 四 )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招聘工作組織實施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對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相關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的認定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 ( 人社部令第 35 號 ) 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 ( http://ccrs.changchun.gov.cn/ ) 、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 ( http://www.ccerdao.gov.cn/ ) 為本次公告 ( 含補充公告 ) 的發(fā)布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fā)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人社部門電話:0431-89686233 ( 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綜合管理科 )
招聘公告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長春市二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 年 11 月 26 日
來源:長春日報
編輯:書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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